2016年6月15日 星期三

認清自己屬於那類人?




社會上收入的來源,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人士認清自己是類型:
) 專業人士(如醫生、律師)這類人士都是高收入人士,月薪十萬或以上,除固定薪金外,也會有因他們專業的知帶來額外的收入,如專訪、顧問等。他們的收入,是因為他們本身已有資本,便是才華。收入是很多人的幾倍或以上。
) 生意人士(如老闆、商家):靠自己經業務,如飲食業、銷售業、服務業,來賺取收入,當公司有利潤時,有額外分紅。
) 在職人士(上班一族):不論政府或私人機構工作,每月固定出糧,當普通職員,收入不高人士。

社會上大部份人應屬於第三類的「在職人士」,俗稱「打工仔。做打工仔不是問題,因筆者自己亦是。但大多數打工仔總有個通病,每月只需有穩健的薪金,不被炒,薪金可活口便覺得沒問題。但大家要明白「薪金只能讓你活口,不能讓你幸福自由。」同時,他們的想法規限自己,覺得薪金低(月入萬餘元),儲第一桶金亦是難事,認為做不到便不會去想及做

其實當認定了自己是「打工仔」後,就需要付出生活上的一點犧牲,來換取日後幸福,正如專業人士初期將時間放在努力讀書、進修方面,考取專業資格從而為自己帶豐厚的收入。而在職人士達到財務自由,付出的初期是靠兼職、薪金作儲蓄為主透過前幾篇所講的方法、思維,盡量搵錢及儲蓄儲第一桶金不是難,在生活早期捨棄點享受,來儲多點現金流,也是值得。以買樓來舉例,每個階段的做法不同,也會影響儲錢速度及現金流效果
) 未有首期:不論買或租,應否諗搬出獨立生活。還是應跟父母同住,及繼續儲錢更好?答:跟父母同住,租金不用付出、更沒有額外支出(如水、電、媒、伙食等。
) 儲到首期:評估有能力供得起?有能力供得起,是否有需要搬出獨立生活?或是買後放租給別人住化算得多。答:跟父母住,未有自住需要時,由租客幫供樓之餘,可能仍有正現金流。
) 決定置業:有自住需要時質素上,是買新樓、有會所、夠豪華的;或是樓齡大一點的二手樓、沒會所、實用、有投資價值。答:新樓包了溢價在內,投資價值比二手物業為少。
) 置第二房:當買第二間樓齡較細的物業時,是會自己仍住舊的一間,將新的一間租給別人?答:第二間物業是值租一點,當然取多點現金流。

總結:先認清自己是那專業、生意、在職人士,決定自己應將會點行。在職人士需知道:老闆只給你職位,能帶給你將來。為自己早點儲第一桶金,早期根基要做得好及明白儲現金流的重要性。

6 則留言:

  1. 人一定要有向上流的心,不應該只以能糊口作為目標,因為這太可惜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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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雲地兄,說得不錯。能糊口不是最終目標,有上流、助人的心,能發揮自己所長回饋社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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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了解自己的位置,防患未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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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了解自己位置,都是風險管理的一部份。作出合適的安排及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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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很認同:"老闆只能給你職位,但不能帶給你將來"
    人生是有很多限制,要努力自強不息是很重要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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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不但理財,人生有好多事需面對。

      每個難關都是考驗,從經驗中令自己加強實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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